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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疾控中心联合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 现场控烟执法和控烟宣教活动

时间:2025-05-12  来源:通州区  作者:李蕙君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精神,进一步巩固控烟工作成果,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助力健康北京、健康通州建设,提升市民公共场所禁烟意识,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于2025年5月12日联合区卫生监督所、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通州万象汇商场开展公共场所现场控烟执法和控烟宣教活动。

控烟执法现场,区卫生监督所针对商场被举报卫生间有人吸烟事件与物业进行了解,检查商场各层卫生间控烟标识的配置、卫生间清洁检查表每天的执行情况等,并开具罚单。区疾控中心和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从控烟政策法规、健康危害和实操方法等方面对商场卫生间保洁人员、商铺员工和顾客开展控烟宣教,并发放禁烟折页、禁烟海报等宣传品,增强禁烟意识。

5月12日是《条例》实施十周年倒计时20天,在控烟执法工作再次回归卫生监督所的背景下,本次活动将控烟执法和控烟宣教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区域性控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2025年“世界无烟日”前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旨在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带动居民参与到控烟中,为自己、也为他人营造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