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
1、遵守《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
2、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不建议前往。
3、对实行预约制的消费场所,应配合经营单位的要求提前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达,避免人群聚集,并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4、需要排队等候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5、遵循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
6、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公用物品或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以及进食前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
7、 注意在公共区域言行举止得体。积极劝阻过量饮酒、聚众酗酒等行为,倡导文明健康聚会风尚。
8、 鼓励使用公筷公勺或采取分餐制用餐,提倡敬酒时不碰杯。
二、经营者和工作人员
1、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应及时就医,不要带病坚持工作。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建立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4、做好来客登记工作。
5、建议采取预约、分时段等限流措施,控制人流量和密度。
6、桌位摆放保持足够间距,保证顾客桌位间距在1米以上。
7、提醒顾客在场所公共区域活动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8、在人员聚集时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9、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在洗手处要提供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
10、加强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对麦克风、娱乐设备按键、配套娱乐用品等,在使用前应提前进行消毒;提供的餐饮具、话筒套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顾客接触较多的部位,如门把手、桌面、水龙头、电梯按键等应根据客流量做好消毒。
11、营业前,应充分进行室内通风换气;营业中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场所通风良好;每日歇业后,及时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
12、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健康教育指导,保持手卫生,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提供服务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清洁卫生,勤洗手。
13、不建议组织有大规模人员参加的聚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