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报告病种包括甲乙丙类39种法定传染病、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还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责任报告人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或数据交换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信息,对外公布的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数以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的数据为准。其中的现住地址是指患者发病时的住址,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址。具体包括:(1)专程至外地就诊,应填写病人的常住地。如某病人患手足口病,该病人由A城市至B城市就诊,现住址应填写A城市。(2) 外出或至外地工作、出差、旅游等期间患病,应填写工作地、寄宿或宾馆等地址。(3)如新发传染病的境外输入病例等无法提供本人现住地址的,填写报告单位地址。(4)羁押或服刑人员患病,填写羁押或服刑场所地址。